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信息企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杭州市“信息港”、“新药港”企业培训资助实施意见》(杭科计[2007]67号,杭财企一[2007]151号),决定开展2007年杭州市“信息港”企业培训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要求及标准
(一)根据《杭州市“信息港”企业备案办法(试行)》规定备案的“信息港”企业2006年度组织本企业经营者、科技人员和生产工人参加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可,并具有相关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技术(技能)培训(不包括学历教育)可进行申报。
(二)资助标准按2006年度企业申请总额确定资助比例,资助经费不低于10%,不高于20%。
(三)市属企业的培训资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区、县(市)企业的培训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和区、县(市)财政各承担50%。区、县(市)安排的配套资金应在市资助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拨付。
二、资助申请及审核程序
符合资助要求的企业填报《2007年杭州市“信息港”企业培训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2006年杭州市“信息港”企业培训费用清单》(附件2)和《2006年杭州市“信息港”企业培训情况表》(附件3),并提供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复印件、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复印件和教育培训机构资质证明等材料,同时填报《2007年杭州市“信息港”企业培训计划》(附件4),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经当地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市属企业直接申报),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2315室)。申请表格可从网站杭州信息化-科技培训-科技培训公告栏目下载(www.hangzhouit.gov.cn),申报时间截至到2007年6月25日。
市信息办联系人:于广益, 电话:85252315,电子信箱:yugy@hangzhouit.gov.cn
市财政局联系人:孔东艳电话:87819079。
附件:1. 2007年杭州市“信息港”企业培训资助资金申请表
2. 2006年杭州市“信息港”企业培训费用清单
3. 2006年杭州市“信息港”企业培训情况表
4.2007年杭州市“信息港”企业培训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