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通过验收项目名单的通知》(浙信信[2006]269号)和《浙江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字[2001]55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对2003年、2004年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验收通过的杭州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放射科信息系统(BSRIS)”等47个项目下达专项资助资金,共计388万元(详见附件),相应增加各区2007年“信息产业支持(2150510)”支出预算指标。
请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加强专项资金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
请各有关企业收到通知后,及时到所在区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通过验收项目财政资助资金安排表
附注:请有关企业速来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产业发展处(市政府大楼2313房间)领取下达资金文件。联系人:方义务,电话:85252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