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
电子政务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信息化工作重点,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对于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监督,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已经起步,相继建设了一批业务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电子政务仍处于初始阶段,存在着网络建设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应用和服务领域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共享程度低;标准不统一,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管理,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和市信息化办公室、市计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精神,凡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都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理项目立项手续。鉴于2003年杭州市信息化项目计划已下达,特规定凡总投资在200万以上的项目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补办立项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一、 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由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财政补助的项目。主要是:
(一) 各类政务信息化工程;
(二) 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工程;
(三)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工程;
(四) 其他应纳入管理的信息化工程
以上工程是指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及应用的系统,包括各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升级、改建,但不包括零星的硬件设备添置。
二、 项目立项办理程序
(一) 市计划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为项目立项的主管部门。
(二)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在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受理市审批权限内的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
(三) 项目建设主体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中必须明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本级政府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证明;
2、 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议书(见附件)。
三、 项目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按市信息办、市计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杭信办[2002]3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本级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计高技[2003]10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杭州市发展计委委员会
二00三年六月九日
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议书编制大纲(试行)
一、项目简介(2500字以内)
1. 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
2. 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
3. 建设内容概况
4. 总投资及来源
5. 效益
6. 结论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1. 项目建设的背景
2. 现状与差距
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三、项目承担单位概况
1、 单位简况
2、 机构职责
四、需求分析
1、 功能和性能需求
2、 业务流程分析*
3、 信息量预测
五、总体方案
1、 总体目标及分期目标
2、 总体建设内容与规模
3、 本期工程建设内容与规模
4、 建设原则
六、项目本期建设方案
1、 建设目标
2、 网络系统设计*
3、 应用系统设计*
4、 系统安全设计
5、 设备与软件配置
6、 土建及配套工程*
七、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
八、项目组织机构与人员
1、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
2、 培训
九、项目实施进度
十、总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十一、 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
十二、 结论与建议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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