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信息公开 | 组织机构 | 党建工作 | 办事指南 | 普法教育 | 科技培训 | 网站导航 | 工作信箱
《电子签名法》已经通过,将于明年4月1日起施行
(2004-09-10)
     发布者:信息办   发布时间:2008-1-16  
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十八号主席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

相关链接
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 030500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内) 邮编:310026 电话:(0571)85252333 传真:85252393 
承办:杭州市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