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港”、信息服务与软件业资助项目验收所需材料
1. 验收申请表;
2. 验收证书;
3. 合同书复印件;
4. 专项审计报告(请对项目整个周期内的投资及合同书中涉及到的有关经济指标进行审计,且要求在报告中出具如下声明:“上述投资均是本项目研发所必须的,且与其他项目投资不重复”);
5. 项目测试报告(请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技术测试报告,需注意报告的项目标题及内容应与合同书中的项目相应内容一致);
6. 用户使用报告(1至2份);
7. 项目所跨年度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有些项目还涉及到某年中的几个月份,则请企业同时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累计到该月的财务报表)。
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税务关系所在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签章同意后报市信息化办公室产业发展处,联系人:刘玉军,电话:85253265。
附: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及相关验收材料的表格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