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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省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项目申报备案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08-9-10  

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有关培训机构(院校)、企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我省信息技术“653工程”实施工作,不断加强我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浙人教〔2006305号),现就2008年度省信息技术“653工程”项目申报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申报备案省信息技术“653工程”项目,应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跟信息技术发展步伐,围绕产业发展重点,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为重点,注重更新专业知识,带动其他信息技术知识更新培训工作。大力鼓励产学研互动、政府与社会资本联合推进信息技术“653工程”,突出培育培训平台主体,提高社会整体效益。积极支持信息技术人才实训、网络培训、订单培训、人才交流服务等公共平台建设。通过几年努力,扶持培育十大创新性强、带动面广、社会效益明显的信息技术“653工程”平台。
    二、申报和备案范围。面向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举办的信息技术知识更新活动项目,以培训平台为主,包括各类培训项目、实训项目等。所申报项目,一般要求在200912月底前完成实施。


    三、申报和备案方式。我市培训机构(院校)、企事业单位向我办进行申报,我办对申报(备案)项目进行初审后报送省信息产业厅;省级有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等直接向省信息产业厅申报。
    四、项目类别。申报项目分平台项目和专题项目。平台项目是指机构常设,设施具备,有一定师资力量,教学管理规范,培训周期固定,受训对象数量较大,与信息化、信息产业发展链接紧密的项目。其他情况,一般为专题项目。
    五、项目评估与支持。项目评估论证,主要从项目层次、设施条件、师资力量、培训计划,教学质量、收费管理、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通过评估论证的项目,将纳入“653工程”予以网上公布,实行分类管理和指导,择优支持。
    六、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立足实际和自身优势,认真组织有关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二)申报单位填写《2008年度浙江省信息技术“653工程”项目申报备案表》一式3份,并附:项目可行性报告,培训教材,师资介绍,资质证明,招生公告,收费情况,培训效益说明等材料及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我办,经初审后报省信息产业厅,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本。申报截止时间2008928日。申报备案表可在附件中下载,也可在省信息产业厅网站(网址:http://www.zjdii.gov.cn)的“人事教育”栏目下载。
    七、市信息办联系人:于广益 电话:85252345 电子邮件:yugy@yahoo.cn

省信息产业厅联系人:郑书海 联系电话:85174026 传真:0571-85154697,电子邮件:zsh @zjdii.gov.cn。通信地址:杭州武林广场省科协大楼1308室,邮编310003   

附件:2008年度浙江省信息技术“653工程”项目申报备案表
   


                                                      二○○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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